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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人如何给性骚扰断案现代人对“性骚扰”一词都熟得很。电视、报纸时常有所报道,地不分南北,人不分贵贱,有此癖好者甚多。“食色,性也”,“人之大欲存也”,孔老夫子明察秋毫,一句话点明要害。“性骚扰”一词为现代人所发明,但此类行为却不为现代人所独有。 晚清文人陈炽在他的《庸庵笔记》里就有记载。 有一男子在路旁小解,恰好被一妇女撞见。此男子非但不回避,反而大耍流氓,一边继续撒尿,一边笑着用手指着自己的生殖器。彼时女子和现代女子不一样,哪见过这场面,顿时号啕大哭,觉得受了奇耻大辱,回家后就上吊,死了。 没过多久,又出了个类似的案子。一个私塾先生,上课上到一半,起身到室外僻静处小解,偶一抬头,却见对面楼上有一少女倚窗眺望,塾师不禁对那位少女笑了笑,那少女脸色大变,马上关了窗。 读了这两则故事,那些有“性骚扰”癖好的大概要暗自庆幸——真是赶上了好时候,不然,多少脑袋都不够掉的。“刀笔杀人”的厉害可见一斑。但另一个疑问必须提出,那位刑部司员为何道德感如此强烈,非得杀而后快呢? 其实,与其说那位刑部司员心太狠,倒不如说当时的法律太严酷。在现代根本构不成犯罪的行为,在那时却要问成死罪,法律严酷至此,原因何在?案子发生在晚清,但根子却在法律传统上。 古人断案,十分强调犯罪动机。而这一传统,最早发端于汉儒董仲舒。 西汉武帝时有一起伤害案。甲的父亲乙和另一人丙发生口角,由动口升级为动手。丙抽出佩剑要去刺乙,甲眼看着父亲要吃亏,赶紧抄起一根棍子朝丙打去。没想到丙没有打着,却结结实实打在父亲身上。旁人看见甲打伤父亲,就把他抓起来送到官府。 古人是否认同同时代的法律,我们已无法去问古人了,只能从他们的文字中寻找蛛丝马迹。陈炽在他的笔记里说,那个心狠的司员在一年后与人打麻将时突然暴毙,就是“刀笔杀人”的报应,大概陈炽也不完全同意这两起案件的断法。 Tags 古人性骚扰法律 售楼小姐揭露卖房大骗局 这些电梯里的恶作剧啊相关文章: 柳永教授嫖娼案庭审记录精彩摘要 古代帝王的性 皇帝与嫔妃谁奸谁 中国文化经典10大“古为今用” 性骚扰定义的尴尬热门文章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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